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二手车过户 二手车过户

浙江半挂牵引车二手车转让_浙江半挂牵引车二手车转让价格

tamoadmin 2024-06-25 人已围观

简介1.买卖二手车过户需要驾驶证吗2.买二手车gps费用谁出3.本地二手车怎么过户?车不想要了若是该车已经达到报废的条件,则必须要报废,若是没有达到则可不用报废。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扩展资料: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

1.买卖二手车过户需要驾驶证吗

2.买二手车gps费用谁出

3.本地二手车怎么过户?

浙江半挂牵引车二手车转让_浙江半挂牵引车二手车转让价格

车不想要了若是该车已经达到报废的条件,则必须要报废,若是没有达到则可不用报废。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6、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7、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8、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9、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10、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百度百科-《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买卖二手车过户需要驾驶证吗

五到十年是最好的。

根据我国规定: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很多时候,买一部车不容易。因此,需要充分利用它,将它榨干后再放手。因此,10年就成了符号式的使用年限。而往往这样做法不太准确。据二手市场评估师分析说:10年以上的老旧车一般被接受的几率很小。因此,二手车市场在收购旧车时,不愿意收购年限过长的车型,主考虑到维修成本、保值率、车辆质量等问题。如果在店里积压周期过长,就只能当废铁卖了。

买二手车gps费用谁出

二手车过户需要驾驶证。汽车过户所需材料和证件如下:

一、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二、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本地二手车怎么过户?

视情况而定:

1、一般由买家承担。但是有的二手车本来就有定位功能,这样是没必要再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2、 如果分期付款买2手车,买卖双方会要求车辆配备gps定位器。之所以需要在车上安装gps,是因为分期付款时车子不属于车主,所以需要安装gps来随时了解车子的动向。而且安装费当然是买家承担。 如果不是分期付款,购车者可以免交这笔费用。

GPS功能如下:

1、随时定位

企业管理者可以随时定位下属员工的当前位置地图给出被定位员工所在位置的标点,鼠标移动到标点,系统给出员工名称、定位时间及当前所在位置描述信息。

2、轨迹查询

只需设定时间段,即可查询某个员工在此时间段内的活动走向和轨迹。系统同样给出每个标点的员工名称、定位时间及当时所在位置描述信。

3、报警中心

用于查看报警信息、对报警信息进行管理及对定位报警对象。报警类型分为三类,分别为区域报警、超速报警和劫警。

4、控制中心

用于对车载终端进行断油断电、恢复油电、解除劫警、解除超速等操作,用户还可以通过控制中心解除终端区域报警设置,解除劫警、解除超速、解除区域的操作将改变终端报警规则。

5、短信中心

用于向企业下属终端下发信息、接收终端上行信息和短信标注的统计,短信中心界面采用邮件形式,方便易用。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以福州市内二手车过户为例,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转移登记流程:

1、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制作标准照片。

2、登记审核岗审核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收回并销毁原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领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1份)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1份)。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1份)。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1份)。

8、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1份)。

9、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福州-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内)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汽车 # 二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