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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二手拖拉机_天津二手车大拖拉机

tamoadmin 2024-06-26 人已围观

简介1.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赔偿范围有哪些?2.我弟弟骑摩托车撞到了拖拉机,付百分之七十的责任他买了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是200的那种会怎么赔偿他3.在本地买异地车险如何理赔4.汽车保险出险记录查询平台是多少?5.车辆第三者险理赔范围6.汽车排放标准该怎么区分?拖拉机行业上按照马力大小不同习惯分为小拖(俗称小四轮)、中拖、大拖(包含重型拖拉机)。而30马力拖拉机,归属于中拖。目前,中轮拖的生产厂家及其多

1.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赔偿范围有哪些?

2.我弟弟骑摩托车撞到了拖拉机,付百分之七十的责任他买了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是200的那种会怎么赔偿他

3.在本地买异地车险如何理赔

4.汽车保险出险记录查询平台是多少?

5.车辆第三者险理赔范围

6.汽车排放标准该怎么区分?

天津市二手拖拉机_天津二手车大拖拉机

拖拉机行业上按照马力大小不同习惯分为小拖(俗称小四轮)、中拖、大拖(包含重型拖拉机)。而30马力拖拉机,归属于中拖。

目前,中轮拖的生产厂家及其多,上规模的也有几十家,比如东风、福田、奔野、金马、常林、五征泰山、时风等,当然还有行业老大东方红-中国一拖,对于用户选车来说需要从产品技术性能、使用质量、三包售后服务、价格、工作效率、节油及二手转让价高低等多方面考虑。如果你对这些不是很熟悉的话,你问的牌子正是需要着重考虑的因素,因为品牌是一个厂家综合实力的代名词,牌子好的不一定是最适合你的,但肯定是能满足你一般要求的。所以我建议你从一拖东方红、东风、奔野、福田这几个老牌子考虑,并且这是拖拉机行业前四位的牌子,各方面都有保障,用的放心。

另外,在技术层面上,东风、奔野、福田等厂家30马力产品基本是从25马力产品底盘上延的,底盘设计系数有限。东方红则是全新设计底盘,换挡采用啮合套换挡和湿式制动器,档位也是比其他厂家多2个档位,使用更方便。所以我认为30马力产品品牌从高到低顺序应该是:

1、中国一拖东方红、2、迪尔宁波公司奔野、3、常州东风农机、4、山东福田雷沃。

希望对你有帮助

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赔偿范围有哪些?

新车几年免检

新汽车免检6年,但是需要每2年去领取和更换车上的年检标志和环保标志。

新车6年免检是指汽车在前6年不需要到车辆检测站进行上线检测,车主仍需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新车在前6年里,第二年、第四年只是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只需车主去办理即可。而第六年车主需要把汽车开到检测站进行上线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领取检验标志。在新车满第2年和第4年的时候,需要领取检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粘贴年检标志,保险标志,不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车辆属于违法行为。

政策如下:

1、机动车为非运营车辆;

2、车辆核定载人数为6人及以下,2020年11月20日起,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纳入免检范围;

3、行驶证上注明的车型:轿车、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

4、自出厂之日起4年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

满足以上条件,且免检期间没有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即可免检。

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全省交警部门将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配备相关打印签注设备,方便免检车辆车主就近申领。省内还将大力推行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办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业务。此外,省内还可以异地核发免检车辆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业务。对不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将通过信函、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提醒车主按规定办理检验业务。

必须在规则的期限内去车管所领取年检标,也就是需要年审。所以千万别以为免检就啥都不必管了,新车上牌时收取的那个合格象征是2年期限的,到期了需要去收取新的合格象征。而且要注意的是,当月该年检车辆必须在当月年检或者提前两个月审验。取消可推迟一个月审验的规定,对超时间未审验的机动车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以下是汽车年检的内容介绍: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然后买卖。

7、符合6年免检的新车,在第六年才需要上线检测并领取年检标志,6年期间可享受两次免车辆上线检测的机会,所以如果是免检的新车的车主,那么在免检期间只需每两年领取年检标即可,不用再去上线检测。如果不符合免检要求,那么就按机动车年检的相关规定去进行年检。

汽车年检又要注意些什么呢?

1、首先是汽车年检需要预约,可在“交管12123”app上进行预约,也可以电话联系当地监测站进行预约,尽量避开检车高峰时段。

2、准备好年检审车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汽车有效交强险保单、汽车行驶证。

3、去参加年检首要是要保持车辆的卫生整洁,需要给验车员良好的第一印象,汽车比较脏的话会显得车辆陈旧,自然验车员在验车的时候就会比较严格一些。

4、保证汽车基本功能正常,主要是车辆的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还有灯光喇叭等基本电子使用元件,如果有问题还需及时修理好再过来参加检验。

5、检查车辆前后两张牌照是否清晰,如有破损、褪色等问题,须到相关车管所办理换领号牌手续,更换号牌后方可参加年检。

6、车辆做年检时,车辆违章必须提前处理,不然检验是不予通过的,所以违章记得处理哦。

7、车内的应急用品要准备好,包括车内的三角警示牌、反光衣、千斤顶等用品,保证没有缺失。

6年免上线检测,免检时间怎么算?

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之前登记注册的车辆,则应在9月1日前参加车检。如A先生2011年3月购车,2011年5月登记,2013年有过一次车检,2015年2月才到期,6年免检时间应该从2011年5月算起,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可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查看。如果B先生本来的车检时间是8月31日,不能推迟1天,等到9月1号之后再按新规申请检验标志。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9月1日起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仍需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忘记年检会有怎样的后果?

1、哪怕是年检逾期1天,只要被交警查到,就得面临扣3分,罚200的处罚,有的还得暂扣车辆。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年检逾期的车辆,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

2、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2022车辆年检最新标准

2022年年检新规定如下:

1、优化年检周期,2022年10月1号起,车龄小于或等于10年的,只需要第6、10两年进行上线检测,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取消车龄15年的一年两检,统一为车龄10年以上一年一审。

2、年检标签电子化,从2020年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成为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3、验车收费涨价了,由于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我们私家车车主来说,当然要面对更多的年检项目,例如污染控制装置的完好性检查、部分车辆的OBD检查等项目,柴油车辆也要面临增加的NOx排放检验,这些在过去都是没有的。

4、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年检可延期,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按规定应当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统一延期。。

年检

即“年度检验”。本词条介绍的是由《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的企业年度检验,又称工商年检或工商企业年度检验。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

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新车满2年如何年检

新车满2年年检:

车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直接到当地的车管所或交警部门进行申请年检标志,无需交钱。

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机动车交强险保单;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那么还需要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年检时间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年内新车每2年如何年检

查看自己的车辆行驶证上的年审时间并且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车主身份证原件、交强险保单和车船税缴纳凭证原件去当地有关的交警办理地点进行办理。以下是

新车2年了需要年检吗

太平洋汽车网新车2年了不需要年检,因为新车具有6年的免检时间,只要去车管所领取年审标记符号就可以了。在领取年审标记符号时需要携带驾驶证,交强险保险单,汽车车主本人身份证,车船税完税表明。

1、车辆年检一次的费用是多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辆年检一般是自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就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验,但是不同的车型以及使用年限对检验的要求也不一样。那么大家知道车辆年检一次的费用是多少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车辆年检一次的费用是多少车辆年检价格需根据不同车型进行确定。一般来说年检费用在200元左右,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别。如果是直接让黄牛代办,可能费用就会高出500-1000元,甚至会更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的规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不同车型的年检周期也各有不同。其中,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汽车年检需要多少钱汽车年检需要200-300元左右。车辆年检的项目主要包括机动车检测、安全性检测、尾气排放检测等项目,另外还包括部分手续费用,根据不同车型要求的附加检查项目和不同地区的年检费用等,具体实收的价格也会不一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一、车辆年检需要多少钱

1、一般的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100元/辆,汽车人工检验费50元/辆,或是年检费148元,车船使用税到150元。

2、如果要去缴纳统缴卡,660元/年

我弟弟骑摩托车撞到了拖拉机,付百分之七十的责任他买了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是200的那种会怎么赔偿他

第三者车险赔付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

简言之,就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或物的损失赔偿,不包括主责车内人员和车辆的损失。

第三者车险的保额从5万到上百万不等,保额越高,出险赔付金额越高,保费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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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买异地车险如何理赔

2011-12-23浏览数:标签: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解读第三者责任险重要性第三者责任险”,听起来就有些云里雾里的味道。您看了下面的故事就知道第三者险的重要了。1.孙先生对自己的一时糊涂后悔万分。两周前,由于夜晚疲劳驾车,回家途中不慎将一位骑车男子撞倒在地,他想逃避责任,便一踏油门逃走了。但终究难逃法网,日前他作为肇事逃逸司机被公安局拘捕,同时将面对伤者巨额的医疗费。这时孙先生想到了三责险———他还能得到保险理赔吗?肇事逃逸绝对是遭人唾弃的行为。按规定,保险公司对有肇事逃逸行为的投保人不会有任何赔偿。除了被拘捕,这也是肇事逃逸必须付出的代价。2.李**拿到驾照后就很少开车,但有时工作需要又不得不自己开车出行,由于驾驶技术生疏,短短两个月内先后两次出事故,需承担巨额赔偿。第一次让保险公司理赔,她感到心安理得,第二次出事后便觉得心里没有底:这次还能理赔吗?李**的担心是多余的。按照保险合同,只要在有效的保险期内,发生理赔过程中金额不超过其限额,都能得到全额赔偿。但保险只能给她带来经济上的补偿,出行安全还得靠自己当心。3.黄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觉得即实惠又实用,可最近出了一桩事故却使他很烦恼:由于原车主并没有为这辆车办理保险,因而他也就无法得到理赔。车辆在易手后需要进行重新评估,保险合同也要随之更改。黄先生不知是不懂还是疏忽,没有为二手车变更保险,只好自己吃“哑巴亏”了。4.许科长是个大忙人,最近发生了一次车祸后,他几次想去保险公司办理赔手续,但应接不暇的工作、会议使他分身乏术,只好一拖再拖。到他终于想到去保险公司时,已隔了很长时间,担心保险公司不会接受。结果,他顺利拿到了赔款,一颗心才石头落地。发生事故后,应该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投案,然后按照其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在确定赔偿金额后,2年内都可以拿回这笔赔款。试想,没有人会在2年内一直对这笔赔款熟视无睹吧。故事就讲到这里。为了更好地保障大家的利益,最后让保险专家给你几点小提示:1.购买车辆保险时,需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免赔部分的内容一定要看清,不懂要搞清。2.遇到事故时,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可以为之后的理赔作更充分的准备。3.按照事故的不同情况,在向保险公司提交证明时,先打个电话询问,在确认了所需证件已经齐全的情况下再前去索赔,以免事倍功半。4.车辆过户时,保险合同一定要重新办理,否则无效。这点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注意。5.注意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尽早办理下一年的合同,不要产生真空期。6.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赔款,且续保期限仍为一年时,在下一年的费率上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安全行驶,会让你得到真正的实惠。■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进行确定和计算。《机动汽车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800元、1040元、1250元、1500元、1650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这一条款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依据。■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分两类: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x(1-免)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x(1-免)对第三者责任险赔款进行计算时,被保险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赔款计算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据此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当调解结果与责任认定书不一致时,对于调解结果中认定的超出被保险人责任范围内的金额,保险2、对于不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项目但被保险人己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不予承担。3、法院判决被保险人应赔偿第三者的金额,如精神损失赔偿费等保险人不予承担。4、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事故责任限额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2)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注意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赔款=责任限额×(1-免)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一次性赔偿原则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保险的连续责任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免的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免赔:(1)负全部责任的免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为5%。(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10%。■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一、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二、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或责任免除事项。三、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四、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五、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六、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七、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区分责任限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汽车保险出险记录查询平台是多少?

异地车险理赔流程主要包括:

1、报案。投保人可以通过该保险公司的热线服务进行报案,这一异地车险理赔流程是必需要走的,这将关系到车主是否能够享受到理赔服务,报案时间的早晚,也直接影响理赔时间的快慢。

2、查勘、定损。离事故发生地就近的网点工作人员会进行查堪、定损,这是理赔环节的关键之处。有些保险公司不能做到全国通赔,在这一异地车险理赔流程,无法进行操作,以至于造成车主无法获得理赔。

所以,为了更好更全面的获得理赔,车主需要正确选择保险公司,太平洋车险推出电话车险,全国理赔,一站式服务,是车主使用异地车险理赔服务的最好保障。

3、随后进行核价、核损。

4、投保人可再将相关理赔资料递交到该保险公司的网点,由网点工作人员将全部资料上传至车险理赔工作流管理系统中。

5、理赔人员在接收到这些材料后开始进行审查、理算、核赔。

6、投保人可以到就近网点领取赔款或是通过转账方式获得理赔款。这就是完整的异地车险理赔流程,车主也只有在认真遵循这一流程时,才能更加快速的获得理赔,彻底摆脱理赔难的困境。

扩展资料:

一般流程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百度百科-车险理赔

车辆第三者险理赔范围

1、找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查询,或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官网,用投保身份证及保单号查询。

2、车险理赔信息查询系统网址大全:、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扩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车险新规

管理通知

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车险改革由此启动。

《通知》针对前段时间商业车险“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明确了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通知》还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参考资料:

汽车保险-百度百科

汽车排放标准该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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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3浏览数:标签: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解读第三者责任险重要性第三者责任险”,听起来就有些云里雾里的味道。您看了下面的故事就知道第三者险的重要了。1.孙先生对自己的一时糊涂后悔万分。两周前,由于夜晚疲劳驾车,回家途中不慎将一位骑车男子撞倒在地,他想逃避责任,便一踏油门逃走了。但终究难逃法网,日前他作为肇事逃逸司机被公安局拘捕,同时将面对伤者巨额的医疗费。这时孙先生想到了三责险———他还能得到保险理赔吗?肇事逃逸绝对是遭人唾弃的行为。按规定,保险公司对有肇事逃逸行为的投保人不会有任何赔偿。除了被拘捕,这也是肇事逃逸必须付出的代价。2.李**拿到驾照后就很少开车,但有时工作需要又不得不自己开车出行,由于驾驶技术生疏,短短两个月内先后两次出事故,需承担巨额赔偿。第一次让保险公司理赔,她感到心安理得,第二次出事后便觉得心里没有底:这次还能理赔吗?李**的担心是多余的。按照保险合同,只要在有效的保险期内,发生理赔过程中金额不超过其限额,都能得到全额赔偿。但保险只能给她带来经济上的补偿,出行安全还得靠自己当心。3.黄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觉得即实惠又实用,可最近出了一桩事故却使他很烦恼:由于原车主并没有为这辆车办理保险,因而他也就无法得到理赔。车辆在易手后需要进行重新评估,保险合同也要随之更改。黄先生不知是不懂还是疏忽,没有为二手车变更保险,只好自己吃“哑巴亏”了。4.许科长是个大忙人,最近发生了一次车祸后,他几次想去保险公司办理赔手续,但应接不暇的工作、会议使他分身乏术,只好一拖再拖。到他终于想到去保险公司时,已隔了很长时间,担心保险公司不会接受。结果,他顺利拿到了赔款,一颗心才石头落地。发生事故后,应该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投案,然后按照其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在确定赔偿金额后,2年内都可以拿回这笔赔款。试想,没有人会在2年内一直对这笔赔款熟视无睹吧。故事就讲到这里。为了更好地保障大家的利益,最后让保险专家给你几点小提示:1.购买车辆保险时,需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免赔部分的内容一定要看清,不懂要搞清。2.遇到事故时,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可以为之后的理赔作更充分的准备。3.按照事故的不同情况,在向保险公司提交证明时,先打个电话询问,在确认了所需证件已经齐全的情况下再前去索赔,以免事倍功半。4.车辆过户时,保险合同一定要重新办理,否则无效。这点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注意。5.注意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尽早办理下一年的合同,不要产生真空期。6.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赔款,且续保期限仍为一年时,在下一年的费率上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安全行驶,会让你得到真正的实惠。■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进行确定和计算。《机动汽车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800元、1040元、1250元、1500元、1650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这一条款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依据。■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分两类: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x(1-免)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x(1-免)对第三者责任险赔款进行计算时,被保险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赔款计算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据此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当调解结果与责任认定书不一致时,对于调解结果中认定的超出被保险人责任范围内的金额,保险2、对于不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项目但被保险人己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不予承担。3、法院判决被保险人应赔偿第三者的金额,如精神损失赔偿费等保险人不予承担。4、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事故责任限额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2)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注意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赔款=责任限额×(1-免)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一次性赔偿原则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保险的连续责任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免的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免赔:(1)负全部责任的免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为5%。(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10%。■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一、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二、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或责任免除事项。三、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四、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五、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六、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七、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区分责任限额

2017年国3排放标准的汽车不会全部禁止上路,至少官方还没有这样的说法,正确理解为2017年国三标准不得过户上牌,自用还是允许的,直至最后报废为止。2015年最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全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于2012年8月24日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转为非营运或者由非营运转为营运,小、微型出租、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转为其他载货汽车。本规定所称检验周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制定的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或者摩托车使用年限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备案。

第十条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报废标准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1日前已达到本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应当在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关于发布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发展计划委、公安部、环保总局令〔2002〕第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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