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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二手车交易,如何开展二手车业务

tamoadmin 2024-07-24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有哪些处理渠道2.想做二手车行业,0基础从哪里入行?3.我国二手车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如何拉动汽车市场迈向新台阶的?4.二手车经销什么意思开一家二手车车行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直接去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所需材料:1、开二手车交易公司的创始人的;2、企业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本人行驶证、机动车相关登记证、二手车车辆来历证明或统一、交强险、购置附加税证。4、还要保证所售卖的二手车车辆无

1.二手车有哪些处理渠道

2.想做二手车行业,0基础从哪里入行?

3.我国二手车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如何拉动汽车市场迈向新台阶的?

4.二手车经销什么意思

如何开展二手车交易,如何开展二手车业务

开一家二手车车行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直接去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所需材料:

1、开二手车交易公司的创始人的;

2、企业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人行驶证、机动车相关登记证、二手车车辆来历证明或统一、交强险、购置附加税证。

4、还要保证所售卖的二手车车辆无违章、无抵押、年检有效期内、车辆外观与行驶证车辆相符。

扩展资料: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百度百科-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二手车有哪些处理渠道

可以的,可以先做销售了解二手车的行情,攒点资本之后,再做二手车。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为1382万辆,不到新车销量(2808万辆)的一半,按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量为新车销量2倍、二手车出口为交易量10%以上测算,我国二手车出口还有很展潜力。

价格便宜是二手车最大的卖点。用相同购买新车的钱可以买到高一个档次的二手车。因此,从降低购车成本的角度,普通大众购买二手车不失为更加明智的选择。还有些初学驾驶者,刚拿了驾照但技术不过硬,也不妨先买台二手车练练手。对于那些希望体验新鲜感觉的汽车发烧友们,二手车更是不二的选择。

扩展资料:

出口业务

2019年4月29日,商务部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要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专项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实施方案,严格甄选出口企业,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要制定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二手车出口企业要做好海外售后服务保障,树立和维护中国二手车出口的海外形象和信誉。

百度百科-二手车

想做二手车行业,0基础从哪里入行?

摘要:一些朋友换了新车,对于旧车不知道如何处理,就摆在车库里吃灰,实际上不用的话是可以当二手车处理的。二手车处理渠道有很多,可以卖给熟人,网络询价卖给个人,卖给二手车经销商,卖给新车经销商,参加大型拍卖会或放在二手车公司寄售。二手车回收定价一般根据二手车评估和市场的供求关系来考虑,主要有三种方法。下面来了解一下二手车收购的相关知识吧!一、二手车有哪些处理渠道

1、卖给熟人

二手车的处理渠道有很多,部分车主选择卖给熟人,因为一般熟人之间,亲戚朋友都是知根知底的,因此对于汽车的状况了解比较好,而且一旦出现一些手续问题比较容易解决。但是这类情况也有不少缺点,首先是中国的人情观念,熟人之间价钱不好说,往往卖方比较亏;另外在车辆后续使用中有时候出现的一些常规的老化和故障容易造成双方的误会而产生矛盾;交易双方不了解交易流程,容易造成交易手续办理的繁琐和缺失。

2、网络询价卖给个人

年轻用户出售车辆用现代化网络手段的比较多,比如通过一些专业网站、论坛、空间等等,这种方式能够达到信息传递的迅速和有效。但是这种方式有时候造成车贩子“冒充用户”,经常有用户来看车,消耗的时间和精力比较多,往往成交价格比预期的要低。更为重要的是不熟悉的用户之间交易更容易产生误会、交易手续缺失等等。

3、卖给二手车经销商

这种方式是出售二手车的主要方式之一,成交情况比较多。一方面这些中间商有经营场所和地点,出了问题可以找到这些商家,另一方面价格相对符合市场价格。由于存在中间利润,因此个人用户往往卖不到“理想价位”,但是手续和安全是有保障的。

4、卖给新车经销商

新车品牌经销商目前正在大范围开展二手车置换活动,往往这些公司也收购车辆,不过由于目前数量较少,因此价格与市场的中间商价格差不多,甚至有点低,所以卖给新车经销商也要询问价格。不过,某些新车经销商开展的二手车业务有厂家的补贴支持,可能有一些额外优惠,这样就比较划算了,比如直接额外优惠、送保险等等。

5、参加大型拍卖会

大规模二手车拍卖是在2005年之后开始兴起的新业务,很多单位和集团取这种方式,尤其是部门的车辆淘汰,通过这种公开方式比较合理和科学。个人用户往往卖车比较着急,此外对于拍卖佣金也有一定的抵触心理,怕卖不好还得耽误时间和成本。据统计,拍卖车辆的成交价格往往比用户直接出售价格高3-8%。

6、二手车公司寄售

目前一些后进入市场的二手车公司开展了车辆寄售业务,也就是根据用户要求先摆放车辆,然后由旧车公司寻找意向买方,撮合双方交易收取一定的佣金。这种方式目前被一些服务意识强的公司所用,但是用户往往认为时间较长,不能及时收回车款。另外就是很多用户如果不是熟悉的公司往往存在一定的疑虑。

二、二手车回收定价方法有哪些

二手车回收的价格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二手车鉴定估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的供求关系后确定的价格,按不同的原则,二手车收购一般有3种定价方法:

1、以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的思想方法确定收购价格

由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对二手车进行鉴定估算产生的客观价格,再根据快速变现原则,估定一个折扣率并以此确定二手车收购价格。如运用重置成本法估算某机动车辆价值为10万元,据市场销售情况调查,估定折扣率为20%时可出售,则该车辆收购价格为8万元。

2、以清算价格的思想方法确定收购价格

清算价格的特点是企业(或个人)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车辆变现,在企业清算之日预期出卖车辆可收回的快速变现价格,具体来说主要根据二手车技术状况,运用限行市价法估算其正常价值,再根据处置情况和变现要求,乘以一个折扣率,最后确定评估价格。需要注意的是,以清算价格的思想方法确定收购价格时,由于顾客要求快速转卖变现,因此其收购估价大大低于二手车市场成交的同类型车辆的公平市价,一般来说也低于车辆现时状态客观存在的价格。

3、以快速折旧的思想方法确定收购价格

根据机动车辆的价值,计算折旧额来确定收购价格。年折旧额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年份数求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

我国二手车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如何拉动汽车市场迈向新台阶的?

零基础入行二手车,

1、先学会驾驶证,自己会开车。

2、找家综合修理厂,学徒半年左右。

3、建议网上多看点资料。

4、有一定基础后,入职二手电商或者当地二手车行,实习学习一下。

找二手车行,是为了以后自己单独创业,里面有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生意经,谈判技巧,人脉,二手车交易规则等等。

做二手车行业好处:

1、自己会开车,验车试驾会知道真实驾驶车况感觉,车是拿来开的。

2、修理厂学习,会让你知道汽车的构造,正常车况是怎么样的,修理大概需要多久和多长时间,有了修理厂的,以后验车也会事半功倍。

3、信息时代,网上多看别人走过的路,让自己少走弯路,也不耽误事情。

4、找电商平台,会有大量的订单让你去处理,熟能生巧,见多识广,会更加自信满满。

二手车经销什么意思

在以后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是汽车行业以及相关企业在存量、结构性调整中做各自增量的阶段。?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沈进军的介绍,我国车市开端进入了新增+换购的时期,只有运用多种措施,才能激发这一时期的汽车市场。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随着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新车的保有量会继续增长,这很大程度上会提高置换率,未来二手车交易及衍生服务与新车销售量会进一步缩小距离。?二手车市场将成为拉动中国汽车市场一股重要力量。

促进二手车交易的政策出台

通过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的补贴以及对高品质与新能源汽车的帮扶,放开皮卡进城限制,二手车税率的减免,汽车购置的灵活性等等各方面的政策,就是为了增加汽车市场的吸引力、打开新的窗口服务。?沈进军介绍,出台政策的原因就是通过促进二手车交易,来拉动新车销售,最终实现对中国汽车市场的未来发展做出结构性调整。

我国二手车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通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我们可以看到,2018年全国二手车的交易量超过1382万辆,同比增长7.96%,可是新车的销售数据却首次出现了负增长的情况,同比下降了5%。?.?当前,我国二手车销量只占汽车总销量的30%左右,而美国汽车市场中二手车占比却达到70%,可见我国二手车市场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数据显示,去年美国二手车交易规模达到1240万辆,?二手车和新车的比例是2.5:1,?可见美国汽车市场二手车交易的活跃程度,预计到2020,二手车与新车的销售比达到1比1,仍然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我国汽车市场的转型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像鼓励国一国二“黄标车”淘汰一样,各地也会继续出台补贴,鼓励置换、等政策措施,通过市场手段加快转变升级,鼓励消费者换新车,?拿车辆来说:新车、二手车交易、二手车抵押、汽车多次、利息低至3.76厘,也从很大程度上带动汽车市场。?我国汽车行业现正从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变,?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6亿辆,汽车产销量迈向2800万辆的新台阶,连续十年蝉联全球第一,到2020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有望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汽车消费第一大国。?根据商务部预估,到2020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亿辆,?然而我国新车产销量连续18,19两年出现下滑。?这表明我国车市新车销售进入拐点,汽车总体保有量的持续增加、以及消费者对汽车消费日趋理性务实,在汽车行业进入转型的关键时期,尤其是二手车置换交易将会释放出巨大的空间。

我国汽车市场的未来

根据二手车专业人士预测,未来二手车市场增长将保持在20%以上的高水平,随着二手车交易的快速增长也会给二手车消费金融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实施降低增值税政策由原来的3%降到1%,而个人二手交易则直接免征增值税,?虽然我国新车销量出现下滑,但随着消费者需求的逐渐增长以及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二手车市场将会为汽车领域提供一个全新的发展端口,推动汽车产业链的发展迈向更高的台阶。?沈进军讲到,当前以“经纪”这种二手交易模式占据我国二手车交易总量的90%左右,这让经营主体出现小、散、弱的情况,根据2017上半年的二手车交易情况,上半年我国二手车累积交易量达到583.71万辆,我国二手车供应商、新车4s店销售二手车的毛利为2%至4%,同比增长远远大于新车交易量增速,一些4s店抓住措施政策通过体外循环的方式——即经纪公司、经纪人来交易,这样可以逃避增值税的缴纳,?.?根据目前二手车交易量,国家每年仅增值税一项在二手车市场就损失约50亿元左右,当然为了更好的拉动中国汽车市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

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 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院商务主管部门。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六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八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十九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

第二十三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

第二十五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八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第三十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三十一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院商务主管部门。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4]第70号)、《关于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1281号)、《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3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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